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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呼吁市民切勿非法携带濒危物种返港 蝴蝶兰在列
文汇网 01-20 48958
图示常检获的活生兰花。(政府新闻处)

渔护署今日(20日)提醒市民,由外地返港时,切勿携带未领有所须许可证的濒危动植物入境。

渔护署发言人说:「部分动植物遭过度采捕正面临绝种的威胁,因此其进出口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规管。本港透过《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条例》),实施《公约》的规定。在《条例》下,任何人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濒危动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许可证制度规管。」

任何人违反《条例》有关规定即属违法(即使并非作商业用途),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没收。去年,检获濒危物种的个案约550宗,包括活生兰花(包括蝴蝶兰等人工栽培品种)、花旗参、干海马、天麻、石斛,以及列明的濒危鲨鱼鱼翅等。

发言人续说:「农历新年假期将至,近日发现有多宗市民从内地非法携带兰花回港被拦截的个案。市民如欲在本港以外地方购买动植物产品,应留意有关动植物是否属于濒危物种。由于要分辨动植物产品是否源自濒危物种可能并不容易,渔护署建议市民切勿购买未能确认是否受管制的产品。」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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