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昨日举行会议,会上讨论「修改都市建筑法律制度」法案,该法案建议透过豁免或减免罚款,鼓励市民自愿拆卸风险较低的非法工程。主席梁孙旭称,委员会计划本周五约见政府代表讨论法案,三月初举行技术会议。并按立法会主席要求,争取四月十五日完成法案审议。
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主席梁孙旭昨日在会后表示,昨日委员会讨论修改都市建筑法律制度,法案建议扩大豁免发给准照的适用范围,包括负责营运机场、公共客运码头或轻轨系统的实体在该等设施的更改、保养及维修工程,以及公共部门在被评定或待评定的不动产及其缓冲区或临时缓冲区内进行的工程,均无须发给工程准照,但仍须遵守《文化遗产保护法》相关规定。
梁孙旭表示,是次修法旨在推动落实「放管结合」的原则,当中提出五项优化措施,包括扩大豁免发给准照适用范围;鼓励居民自愿拆除非法工程;提升执法效率和优化通知方式;新增发出门牌规定,以及修改关于已有详细规划的地区的规定。
另外,委员会又关注到判断「风险较低的非法工程」的主体部门、实际操作性和标准等,以及有何措施评估和协助居民有足够技术开展拆除工程等。同时又希望政府清晰交代扩大豁免发给准照适用范围的营运实体,以及关注电子与纸本申请的审批流程、时间的一致性和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处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