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五日电】(记者陈康亮)中国证监会二十五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二0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两类豁免范围,一类是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公开后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信息,另一类是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规定三种豁免方式,包括豁免按时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以及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压实公司责任,要求制定披露豁免制度,不得以涉密为名进行宣传,对豁免披露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报送登记材料。
强化监管约束,对未按规定建立制度、不符合条件豁免披露,甚至利用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