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行政会完成讨论《小贩管理制度》法律草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另完成讨论《修改〈屋宇结构及桥梁结构之安全及荷载规章〉》行政法规草案,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表示,法案规定巿政署负责管理小贩业务,除公共部门或实体举办及管理的活动,以及私人实体进行属临时性的零售或提供服务的活动外,于公共地方进行零售或提供服务的活动者,须事先取得市政署发出的准照。同时,法案引入「公开竞投」的发牌机制,巿政署按评审标准对竞投者进行评分,甄选合适的经营者。
此外,为加强对小贩业务的管理,法案订明经营者须遵守的义务,并适当调升对违反义务者所科处的罚款金额,巿政署可注销严重违规者的准照。法案订定过渡措施,让现有小贩准照持有人有序过渡并适应新的《小贩管理制度》。市政署市政管委会委员吴秀虹补充,现有五百六十九个小贩准照持有人将有序过渡并适应新的小贩管理制度。
《修改〈屋宇结构及桥梁结构之安全及荷载规章〉》行政法规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主要鉴于电动汽车及七座位汽车的使用愈趋普及,该等车辆体积较大,且重量较五座位汽车重。为进一步保障及加强建筑物结构安全,特区政府制定本法规,提高有关停车场楼板的荷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