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六月五日电】(记者 张明臻)香港警方五日召开记者会公布,以盗窃及串谋盗窃罪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二十一至二十四岁,涉嫌非法挪用学生会公款作私人用途,涉及金额约一百三十万港元。
警方交代案情表示,较早前收到举报,指控岭南大学学生会财政账目混乱,有学生会干事涉嫌非法挪用学生会公款作私人用途。
调查发现,该学生会是一个合法的注册社团,户口发出的支票需由两位前学生会干事联署,才能生效。二0二四年四月至二0二五年四月期间,两名前学生会干事曾联署并签发四张支票,总值一百三十万港元,包括一张价值四十万港元的支票,被存入另一个学生组织;另外三张总值九十万港元的支票,被分别存入两个声称是现任学生会干事的私人户口。
其后,警方追踪这两名声称是现任学生会干事多个私人户口的资金流向,显示这两名声称是现任学生会干事的学生将部份学生会公款作私人用途,包括偿还因个人消费产生的信用卡卡数、偿还私人贷款、及开设注资私人投资户口。
警方四日拘捕四人,均为本地人士,报称学生、文员及店务员。警方强调,学生会资金的主要来源来自学生的会费。学生所缴交的会费在扣除一切必要行政开支后,应该用于学生身上。四名被捕人士,利用公职中饱私囊违反法律。案件同时反映大学学生会于财政管理方面较为粗疏,导致监守自盗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