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29日電 由中國牽頭發起的國際調解院總部正式落戶香港,標誌著香港在參與國際爭端解決事務中邁出歷史性一步。《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公約)簽署儀式,將於明天(5月30日)在香港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長王毅來港出席儀式,近60個國家和約20個國際組織的高級代表將齊聚香江,共同見證這一重要時刻。
正進行翻新工程的舊灣仔警署。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按公約將成立的國際調解院,補充了現行國際爭端解決機制一塊短板,提供一個新的國際法治公共產品,是推進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里程碑。他強調,外來敵對勢力正企圖把香港去國際化、去功能化,應對如此重大挑戰,香港需用好國際調解院總部作為重心,強化香港為國際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充分發揮“一國兩制”下的制度優勢,配合國家重要策略。
體現“以和為貴”中國智慧
國際調解院是全球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其核心理念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以和為貴”的智慧。中國委託公證人、律師陳永良指出:“我們中國的傳統文化不會事事恃強淩弱,霸淩弱勢的一方,而是希望大家能坐下來,用談判、理性的方法達成共識。”
陳永良進一步解釋,國際調解不僅適用於民事糾紛,更可應用於國家間爭端,甚至是國家與民間衝突。“在國際上,很多事情如果能通過談判解決,就不需要打仗,不必動用武力,避免人命傷亡。因此,調解應該大力提倡。”
香港憑藉“一國兩制”下的普通法制度、成熟的法治環境,以及國際化的專業人才,成為國際調解院總部的理想選址。陳永良表示:“香港一直以來在法治方面表現突出,特別是在‘一國兩制’下,我們擁有普通法制度,同時匯聚了眾多國際人才,能接觸到不同國家的商業、文化和社會制度,相比其他城市更具優勢。”
國際調解院的落戶,不僅提升香港在國際法律事務中的地位,更將帶動本地經濟及專業服務需求。陳永良分析:“進行國際調解的團隊需要住宿、餐飲、物流、航運等服務,香港各行各業都將受惠。此外,管理高水平的國際調解院需要大量人才,包括翻譯、行政人員,以及熟悉國際法的專家。”他建議,香港三所設有法學院的高校應加強國際法及調解相關課程,培養更多專業人才,以應對未來國際爭端調解的需求。
融入“和合共生”外交理念
舊灣仔警署將成為國際調解院總部,有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表示,舊灣仔警署的選址不僅是歷史建築的活化典範,更體現香港在國際法律領域的獨特角色。未來需在保育、法治、國際合作三方面持續努力,使國際調解院成為和平解決平台,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全球調解之都的地位。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去年向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介紹說,翻新舊灣仔警署估算的總金額是4.666億元,初步設計構思以“目的為本、實而不華”為原則,以簡約設計及富功能性概念為主。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保持密切溝通,確保設計符合實際運作需要及相關國際水平。
根據參與國際公約磋商的各個國家的協定,國際調解院總部必須於2025年年內就緒,律政司在國家提交的意向書內已做出承諾。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國際調解院總部選址舊灣仔警署,這一決策背後融合了歷史文化、地理優勢、法律基礎及戰略考量。舊灣仔警署屬二級歷史建築,其新古典主義風格建築具備歷史厚重感,活化後既能保留文化遺產,又能賦予其“法治重生”的象徵意義,契合國際法律組織的莊嚴形象。
她說,國際調解院將是世界上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國際法律組織,既是對現有爭端解決機構和爭端解決方式的有益補充,也是對現有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的完善。香港的普通法體系、司法獨立性及成熟的仲裁調解框架,為國際調解提供中立、高效的法治環境。“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地位,使香港既能對接國際法律規則,又能融入中國“和合共生”的外交理念,是東西方法律文化的橋樑。
部分空間可參觀料吸遊客
灣仔區區議員穆家駿表示,國際調解院的設立體現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重要角色,而選址舊灣仔警署既活化歷史建築,亦能強化香港國際地位。
他提到,改建方案保留部分警署古蹟空間供市民參觀,既可展示建築的新舊角色演變,亦能推廣歷史文化與調解工作資訊,相信能吸引更多旅客前來參與。
去年,灣仔區議會已討論配套措施,包括謝斐道將遷移數個停車收費錶位等。他預期調解院總部運作後,未來可吸引更多國際企業進駐灣仔,而該地段本身交通便捷,加上活化後帶動的人流與商機,相信對區域經濟發展有積極作用。
歷史資料:舊灣仔警署
舊灣仔警署建於1932年,現為二級歷史建築。這座建築不僅見證了灣仔區填海發展的變遷,更曾於1941年日軍入侵香港時經歷炮擊嚴重受損,於戰後進行大規模修葺才得以恢復運作。它既承載了香港的歷史文化記憶,是香港堅韌精神的象徵,也呼應了國家堅定促進國際和平發展和國際秩序穩定的核心價值。
舊灣仔警署是4層高U形建築,具警署、消防車站和警員宿舍的多重功能,地面層中央以報案室為核心;西翼為華人偵探宿舍營房;東翼為羈留室區域,設有4個大型羈留室;一樓全部用於華人及印度籍警員宿舍營房,連同地面層的宿舍,總共可容納100名華人警員;二樓及三樓則為歐洲警員公寓,有關宿舍設計反映了港英時期帶有歧視性的種族分隔制度。
外觀方面,舊灣仔警署採用混凝土及磚建造,正面呈左右對稱設計,設有地面層拱廊及上層陽台,正面及兩側採用白色雪花石膏飾面,而建築後方圍牆之上,更設有附帶混凝土樓梯及金屬欄桿的圓形塔樓,其設計融合新古典風格與裝飾藝術,展現20世紀初香港的地方建築特色。
據古物古蹟辦事處2023年發表的《改建舊灣仔警署為政府間國際組織總部的文物影響評估》,舊灣仔警署的歷史可追溯至港英時期香港的警務發展。早在十九世紀初,香港島設有一至九號“差館”(警署)。當年灣仔原本有1868年建於灣仔道與莊士敦道交界的第一代二號差館。隨著該區於1921至1930年進行填海,灣仔海岸線向北延伸,舊灣仔警署於1932年在填海土地上發展的告士打道建成,面向維多利亞港,成為第二代二號差館,後因進一步填海才失去海濱地位,是該填海計劃中唯一保留至今的戰前政府建築。該警署運作至2010年11月,遷至位於軍器廠街1號的香港警察總部內。
編輯:銘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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