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踏入第135日审讯,黎智英第43日作供,控方第17日盘问。控方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对于美国向香港官员实施制裁一事进行盘问。控方展示黎于2020年8月8日在其个人Twitter账户发布的一则帖文,当中附有《苹果》一则关于美国制裁时任特首林郑月娥、警务处处长及另外多名香港官员的英文新闻连结;而黎在帖文中更写道「那么选举主任又如何呢?他们该为作出有关(取消参选资格)决定负责吗?」(How about those election officers who disqualified #DQ the candidate nominations? Should they be personally responsible for making the decisions?)。
控方指出有关帖文于美国宣布制裁11名香港官员翌日发布,问黎是否借此表态支持美国再对更多香港官员实施制裁。黎称已不记得有关帖文是否由他自行撰写。
控方随即引述黎早前在辩方主问作供时曾承认帖文由其撰写。黎则改口称或许是由前《壹传媒》助理行政总裁李兆富(Simon Lee)所写。而在法官杜丽冰质疑追问下,黎又改口称可能看过该帖文。当杜官再追问黎是否确认早前向法庭表示写了此帖文时,黎终回应称:「是的,这帖文可能是我写的」。控方再问黎,是否认同帖文是主张美国要向选举主任实施制裁;黎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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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