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讯】近日拱北海关所属湾仔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未申报黄金制品三百八十余克。目前,上述物品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当日现场关员对出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查验监管时,发现一名未申报旅客行李箱机检图像异常。经进一步查验,海关关员在其手袋内查获金手镯、金项链等五件黄金制品,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物品均为足金制品,合计重三百八十三点三七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等规定,金银及其制品属于限制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出境应当如实向海关书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