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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制定未成年人惩戒法,多位代表就校园霸凌发声
星岛环球网 03-11 121443

全国两会期间,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话题持续升温。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与受害风险并存的双重困境,代表委员建议亮出治理组合拳。

据央视新闻消息,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表示,校园暴力不只是肢体上的,很多时候是言语上,甚至精神上的,比如侮辱造谣,“只要给对方造成心理、生理上的伤害,都算是校园暴力。”

他介绍,初中阶段是校园暴力发生的高风险期,“12至14岁的孩子在心智和体力上都已接近成年人,其年龄又处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上的过渡阶段。”预防校园暴力应从“小”做起,从“严”做起,学校应当建立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现、投诉与处理详细台账,并定期报教育主管机关备案。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呼吁,调整刑事责任年龄适用范围,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刑责年龄降至12岁,同时建立全国联网的校园霸凌强制上报系统,处置进展强制要求48小时内可见,对瞒报者实行“一票否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理事杨洋表示,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发,建议设立并优化“反霸凌专线”,实现分类受理和精准分流,同时开辟文本渠道,充分考虑听障学生的特殊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张大冬建议,制定“未成年人惩戒法”,专门对已涉嫌犯罪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改造;立法强化监护人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家长必须承担赔偿孩子违法犯罪给被害人带来的各方面经济损失。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则聚焦性侵防治,提出“全国黑名单平台+义务教育防性侵课程+特殊岗位顶格处罚”的方案。如教师、医护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实施性侵,在量刑时适用顶格处罚标准,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

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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