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八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均著墨于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回顾二0二四年工作,最高法报告指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对接平台,推动大湾区司法法律规则衔接;支持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登记设立的港资澳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为仲裁地,明确深圳、珠海登记设立的港资澳资企业可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
最高法报告指出,修改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司法解释,切实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二点七万件,同比增长百分之四点三。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七千八百四十件,同比下降百分之十五点四。
最高法报告称,福建法院积极发挥台胞陪审员、调解员作用,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百分之三十九点八。广东法院吸纳七家港澳调解机构为特邀调解组织,携手化解跨境民商事纠纷。
最高法报告指出,会同中国侨联制定加强侨益司法保护意见,推动出入境记录、不动产证明等高频需求「一键查询」,让侨胞侨眷回家更暖心、发展更便捷。
回顾二0二四年工作,最高检报告指出,以司法温情守护同胞亲情。依法办理涉港澳台案件,深化与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指导福建、浙江、江苏等地检察机关完善涉台检察联络机制,维护港澳台同胞权益。会同中国侨联制定加强涉侨检察工作意见,发布涉侨典型案例,保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