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王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最低工资委员会建议,将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现行每小时40元调升至42.1元,增幅5.25%。政府将于星期五(21日)刊宪,并于下周三(26日)提交立法会。如获立法会通过,经修订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今次最低工资调整,首次按方程式、计算过去两年通胀和经济增长率得出。最低工资委员会主席王沛诗表示,委员会相信最低工资新水平,可以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
最低工资最新检讨机制于去年4月30日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最低工资一年一检;二是采用包括三个指标方程式计算加幅,这三个指标包括整体甲类消费物价通胀、最近一年的实质本地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以及最近10年的实质本地生产总值趋势增长率;三是新检讨机制将于实施5年至10年后作出检讨。方程式计算方法为:每年法定最低工资的调整幅度(%)=整体甲类消费物价通胀(下限为零)+「经济增长」因素。而「经济增长」因素=[(最近一年的实质本地生产总值的增长率 – 最近10木年的实质本地生产总值趋势增长率)x 20%](「经济增长」因素的上限为一个百分点,下限为零。)
政府会于2月二21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并于2月26日提交立法会。该公告修订雇主支付员工工资若不少于每月17,200元(现时为16,300元),便可获豁免记录有关雇员于该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生效时间亦为5月1日。但无论雇主须否备存个别雇员的总工作时数纪录,仍须向雇员支付不少于法定最低工资的薪酬,工资水平仍须按员工总工作时数而定。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最低工资委员会深入讨论及拟定采用方程式的执行方案,并检视方程式内各项指标的最新数据和评估相关影响,对委员会顺利完成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任务感到非常高兴。他衷心感谢委员会主席王沛诗大律师的卓越领导,以及全体委员的杰出贡献。他说:「政府经审慎考虑,认为委员会已适当地履行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法定职能。委员会的建议符合法定最低工资的政策目标,顾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表示,在近年经济不理想下,对最低工资加幅高于通胀表示欢迎。他说:「现时领取最低工资的雇员只有约2万人,最低工资调升不会对经济或竞争力有很大影响,会继续与政府过讨,希望在最低工资方程式实行后约5至10年再进行检讨。」劳联立法会议员林振升表示,今次首次采用方程式计算最低工资水平,考虑消费物价指数及本地生产总值变动,加幅可以接受,能追上基本通胀。但他认为:「方程式中,考虑本地生产总值变动的比重太少,变相压低增幅,令打工仔未能享受社会经济成果。」
厂商会会长卢金荣认同加幅合理,但零售及餐饮行业仍处于逐步复苏中,最低工资调升会对商界会造成压力,亦担心会产生涟漪效应,他说:「中层员工同时需要调整薪酬。期望日后检讨厘定最低工资时,除了考虑通胀外,亦要考虑整体经济情况及经营环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