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独董协会」或「协会」或「我们」)全力支持港交所在12月19日公布的优化《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咨询总结后制定的新规定。这些新规定与协会于九月举行的研讨会及其后理事会就此课题深入讨论后得出的结论和建议非常接近。
中国独董协会在在今年9月于香港湾仔鹰君中心成功举办了2024年第三季度培训与研讨会。此次活动汇聚了众多业内精英、专家学者,共同就2024年6月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公布的关于《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检讨的咨询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是针对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制度改革的重点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上,与会者首先回顾了全球企业管治的现行四大模式,包括单一制模式(仅设董事会/独董制)、二元制模式(设监事会和董事会)、混合模式(既有监事会,又有董事会,还有独董制)以及选择性模式。通过对比分析,与会者普遍认为,香港的企业管治模式与英国和美国采纳的单一制模式较为接近。然而,香港公司的股权构成却与股权分散的美英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家族或国有「一股独大」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针对这一现状,与会者围绕如何让董事会在企业管治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如何提升香港公司的董事会效能以及如何让独董发挥更有效的作用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与会者一致认为,在「一股独大」的背景下,确保独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这不仅是提升公司治理水准的关键,也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保障。
对于港交所在咨询期间所提出的建议,与会者普遍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认为这一举措标志着港交所在推动市场改革和发展方面迈出了积极的一步,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港交所在新规定所提出的相关修订是提升董事会效能良好的开端。我们期待与港交所就如何发挥独董在企业管治中的作用进行持续有效的沟通,提升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让独董既「独立」又「懂事」;及确保市场保持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