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六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二十六日对外公布。《意见》指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大关爱力度、促进社会融入、加强组织实施等内容。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到二0二七年,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劳动用工逐步规范,从业环境显著改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再过三至五年,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从业环境更加友好,合法权益保障更加充份,职业认可度显著提升,新就业群体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关于强化合法权益保障,《意见》要求,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
关于完善监督管理,《意见》指出,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完善从业信息发布制度,引导新就业群体形成合理收入和待遇预期。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依法加强新就业群体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规范涉新就业群体经营性贷款管理。坚决打击涉新就业群体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意见》要求,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做好新就业群体中残疾人服务工作。按规定对生活困难的新就业群体给予相应社会救助,为工作中意外伤亡的个人及其家属提供帮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作用,缓解新就业群体职业焦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