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二月二十三日电】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收购大埔火灾宏福苑七幢楼宇的业权,涉及六十八亿港元,其中四十亿港元由公帑补贴。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近日接受报章访问时指,政府动用的四十亿港元属一次性开支,已纳入财政预算案一并处理。
黄伟纶表示,政府一年财政总开支约八千亿港元,今次动用四十亿港元,按政府现时财政能力金额完全能够负担,基本上不会影响盈余或赤字。他预计,预算案会在四月底通过,期望五月至六月,政府与宏福苑业主签订临时买卖合约,第三季内向业主提供资金。
黄伟纶二十三日在电台节目指出,未来数天「一户一社工」将接触宏福苑居民,经他们同意后,「解说专队」就会直接联系业主,向他们解释各个长远居住方案细节。选择「楼换楼」方案的居民,如果他们通过「特设销售计划」选购新单位,要两年半后才入伙,现有每年十五万港元租金津贴会继续发放,直至他们新居入伙为止。住在过渡房屋的居民,这段过渡期内可继续居住。
未来在政府设立的限期过后,若仍有业主不愿出售单位,政府就要另立法例处理。他强调,政府非常尊重私有产权,现有的收回土地条例及强拍条例都不适用在处理宏福苑情况。
至于宏福苑业主会否将「楼换楼券」转卖,房屋局长何永贤指,「楼换楼券」是归业主本人拥有,政府与业主签订的临时合约,会明确规定「楼换楼券」只供业主本人在特设计划中拣楼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