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昨在立法会大会回应议员李良汪,有关由政府垫支维修费用机制相关口头质询。
张永春表示,去年九月一日生效的《楼宇渗漏水争议的必要仲裁制度》旨在协助居民解决处理楼宇渗漏水过程中存在的「入屋难」、「检测难」、「追讨难」等问题,让居民可透过请求仲裁庭作出取代他方当事人同意的裁决,以便入屋调查渗漏水源头,以及透过仲裁程序对维修问题和损害赔偿的争议作出裁决,有助更快速解决争议。自上述法律生效至今年五月,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共收到四十八宗仲裁申请,其中二十一宗案件已结案或已归档。就已完成审理的案件来看,由立案到作出仲裁裁决一般需时三个半月;如当事人在申请时交齐所需文件,证据充份,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延长期间等情况,则可于两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可见较以往循司法诉讼途径处理有关纠纷更为便捷高效。◇